人民网北京7月18日电 (记者任妍)近年来,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出,为民营企业注入强劲进步信心。伴随今年网络情人节《中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正式推行,国内民营企业常识产权保护开启政策护航新阶段。
记者获悉,《中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第三十三条针对加大常识产权保护作出明确规定,为民营经济组织构建常识产权迅速协同保护机制、拓宽纠纷多元解决途径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。近日,多位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在“民营企业常识产权实践媒体座谈会”上围绕“法治护航民营经济,常识产权保护与革新驱动成突围重点”展开研讨。
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、提案委员会委员许进表示,司法公平对民营经济进步意义重大。民营企业是国计民生的基础,各级政府和法院应优化营商环境,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,激起革新活力。同时,民营企业经济拥抱数字化等新技术,勇立年代潮头。
中国经济传媒协会副会长邱成军表示,当今全球化的商业浪潮中,常识产权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要紧组成部分,深刻影响着企业的存活与进步,决定着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角逐中崭露头角,迈向新的进步高度。将来,协会还将组织走进企业等活动,持续关注民营企业常识产权保护问题,帮助民营经济优质进步。
“《中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颁布为民营企业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。”北京棉田科技进步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涛表示,法规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常识产权是民营企业的要紧资产,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常识产权的赔偿和补偿,保护民营企业常识产权的合理用。
结合企业实践,马涛提出,民营企业应熟悉常识产权法规政策,构建健全的常识产权管理体系,面对侵权要敢于且擅长维权。民营企业要重视常识产权先行,企业在国外投资前应打造常识产权保护体系。